臺北縣消防設備師公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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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資料更新: 2009-01-07
 
(一)消防設備減費比率表
減 費 項 目
減費比率
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備有火警自動警報設備。
5%
自動滅火設備 有效防護範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100%者。
20%
有效防護範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75%者。
15%
有效防護範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50%者。
10%
有效防護範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50%至70%者。
5%
室內消防栓 備有室內消防栓設備。
5%
室外消防栓 有效防護範圍超過建築總面積70%者。
10%
有效防護範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50%至70%者。
5%
機動消防車 工廠設有機動消防車(包括機動化學消防車)必備有行車執照者。
5%
防火管理 建築物設有防災中心,其防災中心內備有各種防災及相關設備之監視、控制裝置並日夜二十四小時有消防人員二人以上執勤。
5%
 
(二)防火標章減費比率表
經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檢查通過取得防火標章之建築物 有裝設自動滅火設備者
40%
無裝設自動滅火設備者
20%
註: 資料參考 火災與保險 作者: 王宗文 消防設備師